为进一步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力度,防范化解经营风险,打击欺诈行为和虚假宣传,2024年2月至9月30日,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呼和浩特市特殊食品经营环节“两专一单、虚假宣传”专项检查成果巩固提升工作,促进特殊食品行业规范、健康发展,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循序渐进,开展“两专”检查,
让消费活动“一目了然”
特殊食品销售应设置醒目专柜专区,提升“区分度”,避免消费者混淆。执法人员一是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设立专柜或专区,特殊食品是否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。二是看“专有标识”是否符合要求,专柜或专区是否设置提示牌,提示牌字体颜色是否使用绿底白字黑体字样式。
细致入微,开展“一单”检查,
让经营活动“井然有序”
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应张贴规范管理清单,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,增加监管透明度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。根据经营类别的不同分别张贴《内蒙古自治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规范管理清单》《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》。执法人员同时对专柜或专区的相关提示、警示内容进行检查,如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是否张贴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“八不准”》、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的消费提示信息。
脚踏实地,开展“虚假宣传”检查,
让违法行为无处逃遁
对特殊食品进行夸大其辞的宣传,让消费者产生误解,是当前特殊食品领域存在的一个风险点。为切实打击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,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从两个方面加强检查:一是是否销售来源不明或假冒的特殊食品、经营场所是否有产品虚假宣传广告或宣传资料,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明示或暗示产品有治疗作用。二是聚焦缓解体力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,同时检查保健食品是否过度包装、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存在“母乳化”宣传,抽检可疑产品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、非法添加等行为。
截至目前,共出动执法人员997人(次),检查特殊食品经营单位495家,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。
开展“两专一单、虚假宣传”专项检查,是对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的一次全面“体检”,下一步,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特殊食品违法违规行为,整合监管力量,切实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,营造科学理性的消费氛围、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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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安全 虚假 监管 消费者 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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